不知不覺地,今天是情人節了哩。不過,這是個我和老林從認識七年,然後結婚八年都未曾度過的節日。

一是我們都不太愛過節日,也很少湊熱鬧去吃什麼大餐,或是一定要買什麼應景的禮物來證明彼此相屬 (才不會上商人的當呢,嘿嘿);二是我家老林從以前就一直對我說:『為什麼要過情人節? 我們天天都是情人節呀!!』真是聰明有夠吧,一句話就省了所有的麻煩捏~

好吧,我承認我們二個人可能骨子裡都沒有什麼浪漫元素,大腦裡也沒有什麼羅曼蒂克的細胞,既不會也不曾特別想過這些個被大肆宣傳的節日有什麼好過的。不管是聖誕節、情人節啊還是生日什麼的,甚至連結婚紀念日,我們都不曾慶祝過…喂,老林,想想還真便宜了你ㄟ,這麼容易就打發了老婆~

所以說啊,我們兩個人還真是對無趣的傢伙…(倒是寬比,為什麼爹娘都不慶生,每年卻都還要準備蛋糕和禮物為你慶生啊?都是以前在保姆家有慶生的關係,現在上學,學校裡也有每個月的慶生活動,ㄘㄟ~真是不符合我們家的家風啊)

說明白一點,我們二個就是怪喀夫妻啊,要是別人都跟我們一樣,那經濟鐵定是無法振興的啦。

一年裡,唯一會特別記得的,有一天是屬於我們的日子的,應該是15年前,我們彼此認定為男女朋友的那一天吧。那不是個很多商業活動會瘋狂宣傳追逐的日子,通常當天也還要上班,我們不會特別請假,也不會特別去準備禮物,但一早起來,我們會互問對方曉不曉得今天是什麼日子?然後一切都像平日一樣,擁抱一下、親吻一下,忙碌的幫小孩穿衣服準備上學上班…我和老林這樣做的時候,如果寬比在場,他一定都會湊過來抱著我們擠著我們說要一起親親抱抱,現在多的這個妹比,可能還搞不懂爸爸媽媽和哥哥是在幹嘛吧?! 呵呵~

在我到台中工作的那半年,即使是只有和老林、還有寬手牽著手去家附近的7-11買個小東西而已,都能夠讓我感覺到無比的幸福。對我來說,能夠全家人聚在一起,真的,真的是再幸福也不過的事了。

不管過不過節,也不管是什麼節,幸福和快樂都是需要的。
願大家情人節快樂~



照片中的這個項鍊,是我幫同事買生日禮物的時候曾經選過的。
當時覺得好看,老林就說我也可以買一個啊,但那時候我喜歡的淡粉紅色愛心已經沒貨了,雖然小姐說可以留下電話若有貨再行通知,但我們也沒有太放在心上。
結果,有一天老林帶著寬比到高島屋去買壽司當午餐,回來後就說『買完飯順便買的』,噗!!
呵呵~謝謝這對可愛的父子囉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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